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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户口取消,土地确权结束,农村这三类人可能会吃亏

    信息发布者:liuwencong
    2018-05-03 16:28:17   转载

    农业户口取消,土地确权,这是这些年农村工作的重点。土地确权工作预计在2018年全面结束,2017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面对这样的大环境,农民们有没有想过在这些工作全面结束以后,农村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中国有句老话说的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古人又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每一个成功的背后都是事前多少年的辛勤积累。面对这样的环境,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认真思考,未来何去何从。

    作为一个农民,老农我也经常会考虑未来几年农村变化,以及未来自己职业的改变。经常会想一想自己在未来一年内会做什么,达成什么样的目标。



    好了,闲话不多说,今天老农想和大家简单谈谈老农自己对于土地确权以及农业户口取消后的一些影响,可能观点片面,纯属个人观点,还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老农认为,在农业户口取消以后,农村三类人可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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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类,没有完成土地确权的农民

    2018年土地确权工作全面结束,全国大部分农民的宅基地、耕地以及林地都会得到确权,但是总会有部分人不能完成土地确权工作。中间的原因也会是五花八门。对于未能完成土地确权工作的农民,在以后可能出现的土地流转以及各类补贴,你就可能没有凭证证明自己对土地的承包使用,在这里你可能要吃一些亏。

    第二类,没有承包地的农民



    从上一次土地承包后,农村土地政策一直是坚持增人不增地,去人不去地的原则。所以。很多方当年家里人口较少的户数,现在出现人多地少的现状。但是,要等到下一轮土地承包还要等十年。下一轮土地如何承包还是未知数。

    如果在这十年间,农村土地发生变动,对于没有承包到土地的农民来说,就要吃大亏了。

    第三类:对于土地归属不明的农民

    在农村有这么一类人,因为自己家的土地是祖辈承包,而自己户口也在农村,但是长期不回村子,自己的耕地或者出租或者撂荒。总之,到现在自己也不知道那块地是属于自己。而且由于各种原因,同一块土地,在自己的土地承包证上有记录,在别人家的土地承包证上也有记录。这时候,不清楚土地归谁承包。对于这类农民,也是要吃亏的。

    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了好几年,2017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关键时期,也是土地确权的收尾工作。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土地确权工作已经结束。

    很多农民心里都清楚,这些年国家在土地确权工作中投入了这么多劳力物力,肯定不是空穴来风。土地确权工作之后,农村土地肯定会有一些大动作。这不土地确权还没有结束,国家就出台了新的《土地管理法》,具体来规定农村土地的用途自以及使用。

    经过这几年的土地确权,我们明显能够感受到的是,农村土地的价值有了明显增长。但是,正是因为这种增值,所以未来的农村土地的使用将会更加严格,而且,农村中的这三类人将会失去土地具体老农和大家谈谈。

    第一类人:非法占有并使用集体土地的农民

    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北方农村,土地辽阔,由于气候等各种原因,有部分土地不适用于耕种。但是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农村水利工程的修建。所以部分农民就把一些集体土地开垦出来耕种。对于这部分土地呢,在确权过程中肯定是不予承认的,不会给农民确权。所以这部分土地还是归集体所有。

    第二类人:自愿放弃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大都是在2006年以前自愿放弃。在过去,农民们种地是要交农业税的。一部分农民率先到外务工,土地撂荒,为了避免再缴纳农业税,就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基本上到了2006年以后农业税取消以后,很少有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除非就是把户口删迁出村集体。对于这些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现在是没有权利再申请土地承包的。

    第三类人:已经把土地经营使用权流转的农民

    现在很多农民由于某些原因,已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所以致使目前自己没有耕地可中种。对于这种情况,也是不允许他再次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因为他自己已经拥有,但是为了某方面利益自己放弃。

    所以,以上三类人,土地确权后。即使农村土地价值翻几番,自己都没有土地。当然第一类人自己先前承包的土地还是自己的,没收的仅仅是非法占有的部分。

    如果在这十年间,农村土地发生变动,对于没有承包到土地的农民来说,就要吃大亏了。

    第三类:对于土地归属不明的农民

    在农村有这么一类人,因为自己家的土地是祖辈承包,而自己户口也在农村,但是长期不回村子,自己的耕地或者出租或者撂荒。总之,到现在自己也不知道那块地是属于自己。而且由于各种原因,同一块土地,在自己的土地承包证上有记录,在别人家的土地承包证上也有记录。这时候,不清楚土地归谁承包。对于这类农民,也是要吃亏的。

    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了好几年,2017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关键时期,也是土地确权的收尾工作。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土地确权工作已经结束。

    很多农民心里都清楚,这些年国家在土地确权工作中投入了这么多劳力物力,肯定不是空穴来风。土地确权工作之后,农村土地肯定会有一些大动作。这不土地确权还没有结束,国家就出台了新的《土地管理法》,具体来规定农村土地的用途自以及使用。

    经过这几年的土地确权,我们明显能够感受到的是,农村土地的价值有了明显增长。但是,正是因为这种增值,所以未来的农村土地的使用将会更加严格,而且,农村中的这三类人将会失去土地具体老农和大家谈谈。

    第一类人:非法占有并使用集体土地的农民

    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北方农村,土地辽阔,由于气候等各种原因,有部分土地不适用于耕种。但是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农村水利工程的修建。所以部分农民就把一些集体土地开垦出来耕种。对于这部分土地呢,在确权过程中肯定是不予承认的,不会给农民确权。所以这部分土地还是归集体所有。

    第二类人:自愿放弃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大都是在2006年以前自愿放弃。在过去,农民们种地是要交农业税的。一部分农民率先到外务工,土地撂荒,为了避免再缴纳农业税,就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基本上到了2006年以后农业税取消以后,很少有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除非就是把户口删迁出村集体。对于这些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现在是没有权利再申请土地承包的。

    第三类人:已经把土地经营使用权流转的农民

    现在很多农民由于某些原因,已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所以致使目前自己没有耕地可中种。对于这种情况,也是不允许他再次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因为他自己已经拥有,但是为了某方面利益自己放弃。

    所以,以上三类人,土地确权后。即使农村土地价值翻几番,自己都没有土地。当然第一类人自己先前承包的土地还是自己的,没收的仅仅是非法占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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